【精华】合作合同范文集合6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合作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作合同 篇1甲方:海口xxx有限公司
乙方:海南xxx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如下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目的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所属或指定管理停车场的“自动道闸”的起降横杆及道闸进出口为媒体资源平台(以下简称“道闸媒体资源”),乙方出资租用并独家运营管理发布广告。
2、乙方向甲方按每年支付“道闸媒体资源费用”(简称“租赁费”),以期双方均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二条合同价款、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乙方因租赁甲方提供的“道闸媒体资源”所支付的租赁费用为人
民币 伍仟元/3个杆/年(¥5000.00元/年)。
2、合同总价款
2-1、小区或停车场名称:申鑫国际广场e世界数码港停车场2-2、道闸杆数:贰个杆(进口处),壹个杆(出口处),合计杆数:叁个杆,需缴押金1000元/年。
2-3、总费用:¥6000 .00元,大写:陆仟元整。
3、付款方式
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为(¥5000.00)元/年,道闸押金为壹仟元人民币(¥1000.00元/年)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开具相应发票或收据(盖章)给乙方。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发布合法、健康的广告内容。
3、乙方在更换广告画面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更换工作
4、在不影响甲方停车场正常生产营运的情况下,甲方负有为乙方调查了解甲方所属停车场车辆停放数量情况提供便利与协助的义务。
5、乙方所安装广告的不得影响道闸起降杆的使用及车辆进出,否则甲方有权利要求更换安装或停止使用。
6、乙方广告公司承担所发布的广告画面内容的报建、工商、税务、城管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施工建设、广告发布等全部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道闸栏杆上安装制作“一车一杆、进出口”等标识。如乙方未按要求发布广告或未按时支付租赁费用,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撤换乙方所发布的广告,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合同履约期内,如道闸所属权发生变更,则甲方应提前五日
书面通知乙方,并有配合乙方与新管理方协商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9、因自然因素道闸有所损坏,甲方会提前通知乙方,尽快把道闸维修好,延迟广告宣传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安装“道闸媒体”广告并要求甲方人员配合更换广告的权利。
2、乙方可以在甲方其所属的停车场名称或作为广告招商业务宣传资料上无偿使用甲方的名称或标志(logo)的权利。
3、乙方有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的义务。
4、“道闸媒体”广告画面的制作粘贴及其维护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及承担。
5、乙方保证其制作发布的广告符合法律法规,内容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发布的广告及所广告内容版权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乙方已支付租赁的车杆另行与第三方合作开展广告业务行为的,视为甲方违约。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款,并要求甲方解除与第三方的合作。
2、乙方违约责任
2.1乙方逾期支付合同约定价款的,还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
期款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2因乙方违反约定,向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侵害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因违反法律法规、提供虚假广告而引起诉讼或遭到行政处罚的,乙方除了应承担所有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外。因上述原因,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乙方要赔偿甲方的一切连带损失。
2.3乙方违反约定,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使用甲方的标志(logo),或因乙方的不正当使用,对甲方名誉造成损害的,视为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的3倍违约金。
2.4 乙方张贴广告画面时,应该考虑到道闸承受力范围,如超出道闸承受力范围,道闸断裂、损坏,甲方负责维修,但相关的维修费用从押金扣除(自然因素除外);如道闸在合同期无任何自然因素的损坏,我司将在合同期截止的七个工作日后退还押金。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不作违约论,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甲方除了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所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违反约定,向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侵害第三人知识产权),或违反法律法规、提供虚假广告,
严重损害甲方名誉,造成一定范围的不良社会影响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乙方除了可以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2、存在非广告画面产品和广告制作质量所造成的不能正常发布或甲方人为破坏的情况导致发布广告达不到约定要求的,经乙方催告后,甲方仍不采取适当措施恢复正常发布的。
5、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再另行与其他第三方合作开展媒体广告业务的。
6、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合同自动解除。解除合同时双方应结清费用,如乙方多交管理费,甲方应退还乙方多交部分费用。
7、因不可抗力(政府征用、地震、战争、自然灾害、重大传染性疾病的蔓延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8、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或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条款属商业合作机密,双 ……此处隐藏3990个字……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 (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 篇6为增进中法友谊和适应上海对外开放以及浦东开发的需要,上海市虹口区业余大学(以下简称甲方)法国文化协会(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联合举办上海法语培训中心。
一、办学宗旨
为上海培养掌握法语人才。通过培训,使学员在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经济贸易等方面,按不同的教学要求,分别达到听、说、读、写、译的水平,以体现:
(一)促进上海与法国间的经济、技术、文化、教育的交流和发展。
(二)开展双方的合作交流,培养法语人才。
(三)为上海与法国的经济技术等交流提供服务。
二、本中心面向社会招生。
招收在职人员以及社会上愿意学习法语的人士;优先招收中法合资企业推荐的人员。
三、考试和发证
学员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可获得本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四、课程设置及采用教材
双方根据学员的法语水平具体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采用相应的教材。在开办初期,暂由乙方免费提供教材200套,由法国文化协会应用、经中国教育部门已经认可的教材,以后再根据情况进行修订。
五、经费、设备及教学场地经费
本中心的日常经费由学费收入中开支,不足部分由中心自行筹措。
同时本中心也接受各国企业和友好人士的赞助。
设备及教学场地
甲方免租金提供虹口区业余大学(上海吴淞路297号)教学楼第六层楼面作为本中心教学场地(500平方米)及一个双方共同使用的多功能大厅(两处建筑面积共为887平方米)。
乙方以捐赠形式负责中心的装修和提供中心内所需的设备、教学音像带、图书资料以及装潢和部分土建经费,即总投资为300万港币。
具体项目如下:
(一)甲方在1991年5月18日正式签约后一年内完成教学楼第六层建筑加层。(详见附件一)
(二)乙方在甲方完成上述工程后三个月内即1992年底提供中心的内部全部设备和完成全部室内装潢。
(三)在保证中心教学使用的前提下,甲方自己需要时有时可以使用中心内的设施,由中心免费提供。
(四)多功能大厅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
(五)乙方捐赠的所有教学设备及器材,由甲方按中国的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免税等手续。(详见附件二)
六、行政管理
本中心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方针,遵守地方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由甲方3人,乙方2人共5人组成教学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
教学管理委员会以民主协商形式开展工作,教学管理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甲方担任;设副主席一人,由乙方担任。教育管理委员会每学期(三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如因工作需要,由一名教学管理委员会成员提出要求,亦可临时召开委员会会议。决议须由教学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并应符合本协议的原则。如遇有非决策不可而教学管理委员会内又未取得一致意见时,教学管理委员会主席的符合本协议的原则的意见应首先得到赞同。
教学管理委员会对本中心的招生、教学、发证、师资培训、财务和教学行政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委员会下设教务处。教务主任由乙方担任,副主任由甲方担任,负责行政管理与日常事务。中心的收费应符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七、教师
乙方向中心派遣1到2名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其工资、食宿费用、国际旅费及市内交通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为其办理邀请和代办关税待遇及安排价格合理的住房等事宜。
甲方向本中心派出若干名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法语教师及工作人员,工资在中心的教学经费中开支。
为保证教学质量,中心将帮助法语教师进修和提高。
八、本中心全称是:
九、本协议有效期七十年,由开课日期起算。
本中心在协议期间,若由于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的条款而致使本中心停办时,中心内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和器材由乙方处理。
本中心在协议期间,若由于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的条款而致使本中心停办时,中心内的设备和器材由甲方处理。
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长期合作的精神,在期满前六个月商定续约事宜。
若甲方不再续约,由乙方提供的器材乙方可以转赠给中国境内的其他法语培训中心。
若乙方不再续约,由乙方提供的器材归甲方处理。
十、协议书
协议书采用中、法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协议的两种文本各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
附件二
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