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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合同

时间:2024-02-18 13:31:10
贷款担保合同15篇

贷款担保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贷款担保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贷款担保合同1

甲方(卖方): 身份

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买方): 身

份证号:

地址:电话:

丙方(担保方):西安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西二路万景商务中心7楼 电话: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路号

幢 单

元层 号房,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为 ,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 ,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乙方,乙方并同意购买.

第二条购房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首付款为人民币(大写),首付款由乙方在本合同订立2日内存入在丙方指定的监管帐户。

首付款之外的购房款为人民币(大写),在甲乙双方办理完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并取得《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业务受理单》后3日内,贷款方将贷款金额一次性转入乙方帐户,并在上述期限内依据《房易安资金划转通知书》将所有购房款转入甲方帐户。

第三条 本合同订立后3日内,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提交足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所有证明文件(见附件一)。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订立后5日内与贷款方订立抵押贷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并将足以办理抵押登记所需文件(除新的产权证书外的文件,见附件二)转交由丙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甲方应当保证出售房地产权属清楚,无正在发生或将来发生之纠纷,甲方保证对出售之房地产享有完全合法之权益,如系共有,则全体共有人应当签署书面文件同意出售,且不因共有人之间之争议对乙方、丙方有任何关联。

第五条 甲方保证出售之房地产不存在租赁争议。

如已经租赁,应当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并经乙

方、丙方核实,如因租赁产生之任何争执,均由甲方自费承担责任并负责解决。

第六条 自本合同订立时起,甲方保证将该房地产按约定价格出售给乙方,并不得反悔或另行出售。

第七条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后,无条件委托丙方办理过户、抵押登记手续,按约定支付首付款并与贷款方订立首付款之外的购房款抵押贷款手续。

第八条 乙方保证在取得贷款后,按照贷款合同即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合同应经丙方同意。

第九条 丙方为乙方担保期间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至贷款方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止。乙方与贷款方另行订立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变更,未经丙方同意的,丙方担保责任免除。

第十条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贷款手续。

第十一条费用:丙方收取手续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方在本合同订立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过程中需交纳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自行交纳。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丙方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手续费、贷款担保服务费及已收的费用予已退还。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丙方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及丙方各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五、六条约定,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或引起抵押登记无效或被撤销,由此而给乙方、丙方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直接损失、可预见利益损失、仲裁诉讼费、律师聘请非用等,由甲方赔偿。甲方在赔偿乙、丙方损失之外,还应乙方及丙方各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由甲方承担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丙方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乙方还应向甲方及丙方各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或引起抵押登记无效或被撤销,由此而给甲方、丙方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直接损失、可预见利益损失、仲裁诉讼费、律师聘请费用等,均由乙方赔偿,乙方还应向甲方及丙方各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由甲方承担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丙方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及丙方各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甲方在乙方在贷款合同订立之前,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购房合同、协议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向丙

方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条 乙方在贷款合同订立之前,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购房合同、协议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乙方贷款合同订立之后,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购房合同、协议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解除方应向丙方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二条 凡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原因方应当赔偿丙方一切损失,其中包括直接损失、可预见利益损失、仲裁诉讼费、律师聘请费用等,原因方还应向丙方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三方同意将本合同作为乙方贷款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以乙方向贷款方申请购房贷款获得贷款方批准为生效条件,如果贷款申请未获得贷款方批准,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凡因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 所有文件之送达,均已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准,本合同各方之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相对方,未通知对方时,送达至本合同地址所列地址即为送达,本合同之变更,应以书面为准。

贷款担保合同2

借款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营运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产设定抵押借款作为营运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沈阳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此处隐藏17949个字……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第四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 %计收利息。

第五条、保证人责任

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均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按贷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贷款人支付,并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签订地: 。

  贷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收 据

  今收到贷款人 贷款人民币 整。

  收款人:

  年 月 日

贷款担保合同15

合同编号【 】第

借款人

贷款人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贷款担保人担保人 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号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担保合同

贷款种类:

借款人:

住 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贷款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住所: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中路391号 电话:5236621

法定代表人:甘晓燕

担保人: 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春梅

住所:衡水市人民西路江源大厦七层

电话:2697960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丙方根据甲方申请,对甲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审查,综合评定,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丙方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流动资金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贷款利率调整,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用款计划为:月日万元。

第六条 还款计划

甲方的还款计划为:

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

每月20日为结息日,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利息足额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乙方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帐号为:

第八条 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

款本金和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则甲方同意乙方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贷款的,可以在贷款到期前15 日向贷款申请展期,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丙方后,由甲、乙、丙三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形式时,由变更后的单位或个人承继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或解散、清算时,应提前 三十 日书面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丙三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丙方缴纳担保费。丙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有权要求乙方按丙方同意房款通知书发放贷款;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6、甲方提前还款的,以提前天数30天为界,30天内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数的利息;30天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数按合同规定利率50%的利息。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或次还款计划还款,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丙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担保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年担保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或此笔年贷款总额的2%收取(特殊情况经董事会研究予以调整)---最终按0.2%收取,担保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日甲方向丙方一次性交清。甲方向丙方付清担保费用前,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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